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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对麻旺镇一“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

本文来源:酉州城事移动端

7月24日,有群众举报称酉阳麻旺镇桂香村5组(原院坝潭老加油站处)石材墓碑加工厂产生噪声和粉尘污染扰民。酉阳收

7月24日,有群众举报称酉阳麻旺镇桂香村5组(原院坝潭老加油站处)石材墓碑加工厂产生噪声和粉尘污染扰民。酉阳收到第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和麻旺镇政府等单位核查办理。

县委常委代成瑶带领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麻旺镇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督办。经核查,该加工厂全称为酉阳县祥原石材加工厂,经营者为冉某,于今年2月开始建设,3月投入生产运行,主要购置半成品石板雕刻成墓碑外卖,经营面积约40平方米,生产设备为1台雕刻机和1台手割机,雕刻机采取湿法作业有降尘措施,手割机无吸尘设施和噪声防治措施,建有1个约6立方米的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据悉,该石材加工厂属于“散乱污”企业,根据《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或者从事金属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之规定,县生态环境局对该石材加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酉环执改[2019] 71号),由麻旺镇供电所现场对该石材加工厂生产用电进行断电处理,要求该石材加工厂立即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厂棚并另行选址完成搬迁工作。

7月25日,县生态环境局再次深入现场对该石材加工厂整改工作进行督办。截至7月26日10时,记者从县生态环境局和麻旺镇了解到,该石材加工厂的生产设备、厂房已经完成拆除工作。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将对该案件持续开展回访,指导该石材加工厂按要求重新选址建设、报批手续,合法经营。同时,麻旺镇政府将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