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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出台有利于加快酉阳农村公路建设

本文来源:酉阳报

□本报记者李胜成文 图8月29日,记者就制定《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本报记者李胜成文/图

8月29日,记者就制定《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原因、意义等内容,采访了县人大代表、县交通局建设管理科科长张川。

记者:张科长您好,请您谈谈制定《条例(草案)》的背景?

张川:近年来,我县大力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随着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的加快,其建设、养护、管理及运营方面的薄弱问题日益暴露,管理体制的弊端也日益突出,一是我县公路整体覆盖率低,建设欠账大,资金筹集困难;二是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路产路权维护较差;三是养护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依赖上级补助),养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四是县域内地质条件特殊,临水临崖路多,安全护栏的安装严重滞后。制定《条例(草案)》是为了统筹加快公路建设,有效巩固建设成果,确保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有法可依。

记者:《条例(草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张川: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等为依据,并参照了贵州、湖北、云南等地部分民族自治县有关农村公路的单行条例。

记者:《条例(草案)》实施后有什么重大意义?

张川:《酉阳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的出台将有利于加快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确保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有法可依。对改善交通落后条件、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