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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41个试点派出所窗口 可直接办理134项服务

本文来源:重庆青年报

机动车登记、交通违法处理、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台通行证签注签发……6月1日起,群众可到重庆的41个试点派出所窗口直接办理这些业务了。

5月29日,重庆市公安局在市政府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汪绍敏宣布从6月1日正式启动全市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综合服务试点工作,届时群众可在41个试点派出所办理涉及治安、交管、出入境等多个警种共134项业务,其中86项业务可当场办结,实现让群众“减少办事流程,灵活办事时间、减少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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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指导民众办理相关业务 重庆市公安局供图

据了解,开展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综合服务试点,是市公安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有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着眼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期待,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精心准备的基础上,推出的一项重点民生实事和重大警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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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供图

此次试点改革,按照“一个区县公安局,一个试点派出所”的原则,在重庆全市确定了41个人流量多、业务量大的派出所开展试点。总计涉及业务事项总量28类134项,其中户政类88项、治安类4项、出入境类4项,车驾管类35项;实现可以窗口当场办结事项86项,区县通办7项、全市通办29项、全国通办6项;新增可办事项43项,下放审批权限20项。

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汪绍敏介绍,以前派出所窗口服务比较单一,仅局限于办理户政业务,通常叫做“户籍窗口”,试点改革以后称之为“综合窗口”。具有两方面转变,一是业务范围的拓展。从原来单一的户政业务,扩大到车驾管、出入境和治安管理等业务,实现了业务范围从“1”到“4”的拓展。试点改革后,派出所窗口可承办户政、车驾管、出入境和治安管理4大板块业务。二是可办事项数量增加。与传统单一的户政窗口相比,试点后,派出所可办业务事项共计28类134项,新增可办事项43项,增加率达47.2%。重庆警方还综合采取“人工办理+自助办理”的两种方式,通过增设自助设备,大幅提高办事效率。

汪绍敏还表示,下一步,重庆警方将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原则,及时收集掌握试点过程中的民众反响,研究解决出现的各类困难问题,不断健全完善窗口单位综合服务。今年年底前,在重庆全市所有城区派出所和农村中心派出所全面推广,真正把派出所窗口打造成民众身边的综合“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