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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后对方要求私了 男子不干报警 自己被查出酒驾

本文来源:华龙网

事故现场。渝北交巡警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9月10日20时20分讯(记者 尹建红 通讯员 柳超)近日,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民警接到一个男子报警电话称,自己的车子在松石路与别人车子发生碰撞,需要民警出现场处理。

民警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被追尾的白色轿车驾驶员指着一位30多岁的男子说:“他的轿车追尾了我的车,车尾掉油漆和被撞凹了,损失不很大,我希望他赔两三百元修车费就行了,可他不干,非要报警处理不可。”

肇事车男驾驶员急忙解释道:“我不愿意‘私了’,自掏腰包赔钱。我按规定报警,请你们来认定责任,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我报保险公司理赔。”

不料,这个男驾驶员开口讲话时,一股浓烈的酒味传出来,民警问:“你喝酒了?”这位男驾驶员脸一下子阴沉了下来,立马躲得远远的,吞吞吐吐地说道:“我中午只喝了一点点啤酒,不该有酒味啊!”民警立即从警车上拿出酒精测试仪,要求这位男驾驶员配合测试酒精,测试结果为2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经询问,这位男驾驶员叫吕某,35岁,事发的当天中午,与朋友聚会,喝了一些啤酒,下午又与朋友喝了一下午的茶,傍晚7点多钟,才驾车回家,开车来到松石路口红绿灯处,因车速过快,操作不当,追尾了前车。发生事故后,对方说私了算了,赔个三五百元就行了,可他不愿自己掏腰包,希望报警由保险公司来赔偿。没想到,他身上的酒味“出卖”了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渝北警方对吕某作出了记12分 、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等一系列处罚。因为是酒驾,吕某负事故全责,两车修理费1100多元,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全部由吕某个人承担。

交巡警提醒:饮酒后需要休息足够的时间才驾车,否则身体里的酒精含量仍然会害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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