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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药酒”不当酒 女子喝二两药酒后开车被记12分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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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酒驾被查处。渝北交巡警供图
吴某酒驾被查处。渝北交巡警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庆客户端发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18日14时30分讯(记者 尹建红 通讯员 葛胜东)近日,渝北区的吴女士认为“药酒”不算酒,喝了“药酒”照样开车,被交巡警民警当场查出酒驾。

当天晚上20时,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在辖区石古路开展酒驾检查行动。20时40分,民警发现在检查点前100米处,一辆行驶的白色轿车突然停在路边,一位女驾驶员从驾驶室夺门而出,逃向旁边的民居,民警立即将逃跑的女驾驶员控制住。

女驾驶员满身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该女驾驶员姓吴,40岁,渝北区石鞋镇人。当晚,吴女士驾车到朋友李某家吃饭,席间,吴某说自己最近腰疼。李某连忙拿出酒柜里的一瓶药酒,拿起酒杯,为吴某倒了二两药酒,吴女士忍着刺鼻的药味,就把杯里的药酒喝了。刚吃完饭,吴女士就接到家里电话催她回家。吴女士觉得药酒酒精含量不高,这二两药酒对自己根本没有什么影响,再加上她自己感觉神智也比较清晰,开车稳当。于是,她不顾自己和他人安全,侥幸地酒驾回家。

当她驾车行驶到渝北石古路时,看到前面有警灯闪烁,交巡警在路上检查车辆,她顿时特别惊慌,连忙靠边停车,冲出驾驶室,往路边的居民住宅区逃跑,可是,她没跑多元,就被交巡警拦住控制。

民警对吴某违法酒驾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吴女士驾驶证被交巡警记12分、罚款1000元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温馨提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驾车前切勿过量食用含有酒精的食物、饮品等。因为,驾车安全,关系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千万不能抱侥幸,不能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