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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币买水遭店家拒收,女子气愤报警,民警正告:拒收现金涉嫌违法

本文来源:重庆青年报

5月6日17时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110快处三大队k01民警岳江勇跟同事接到警情称三峡广场一商铺有起纠纷,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经了解,报

5月6日17时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110快处三大队k01民警岳江勇跟同事接到警情称三峡广场一商铺有起纠纷,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

经了解,报警人田某在一小店拿出两块钱的硬币(一个一块,一个五角,五个一角)想买瓶矿泉水,没想到老板乐某称这个钱补不出去拒收,随即二者发生了口角争执,田某报警求助。

民警在现场对商家乐某讲,乐某的做法看似方便了自己,但其实是违法的。民警称尽管扫码支付、银联闪付、网上支付等方式已经十分普及,但拒收现金行为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造成了对偏好使用现金的老年人等消费人群歧视,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乐某应在接受现金支付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民警对商户乐某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最后乐某收取了硬币并对田某进行了道歉,双方都对民警的工作表示了感谢。

民警提示:商家拒收现金是违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人民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而此处所说的人民币,指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也就是现金。如遇到拒收现金的行为可以向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