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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落实禁渔工作相关规定,推动长江大保护观念深入人心,近期,重庆南岸警方按照市
在《中华人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落实禁渔工作相关规定,推动长江“大保护”观念深入人心,近期,重庆南岸警方按照市局部署要求,立足职能、创新思路、主动作为,无死角严厉打击长江流域各类非法捕捞行为。通过各项行之有效的举措,破获非法捕捞案件1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人。向农业农村部门移交涉嫌行政违法的违规垂钓人员20余人。查扣“爆炸竿”、“武斗竿”、“电竿”、“密眼网”等非法捕捞器具150余件,查获各类渔获物100余斤,对保护辖区长江流域生态平衡和生物资源多样性起到积极作用。
南岸分局联合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成立“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治理专班”,通过巡逻艇对长江南岸段水域开展水上巡查,摸清掌握非法捕捞、垂钓的重点水域和码头渡口,对现场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打击治理,起到了震慑效果。同时,南岸警方结合“走社区、送平安”活动,开展沿江巡逻,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发放案例通报、设置禁钓警示牌等措施,对沿江垂钓人员和餐馆宣传禁渔规定,营造 “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氛围。在沿江路段科学架设视频监控,搭配无人机每天开展视频巡查。
近日,执法小分队通过夜间蹲守和无人机精准侦查,在广阳湾智创生态城水域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破获两起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经济鱼类怀卵晶体的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人,对保护该地生态平衡和生物资源多样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警方提示,春季是鱼类的繁殖期和产卵期,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是我市境内长江等流域干流和重要支流的全面禁渔期,禁止一切垂钓和捕捞作业。此外,随着生态资源保护重要性的提升,近年来公安机关已将非法捕捞列为重点打击的刑事案件。非法捕捞作为行为犯罪,并不以结果论处,哪怕一条鱼、一只虾都没捕捞上来,这个行为也可能涉嫌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