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坪坝区一男子酒后驾驶造成一起单车事故,但他为逃避惩罚,竟企图找人顶包来瞒天过海,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在经验丰富的民警面前被一眼
近日,沙坪坝区一男子酒后驾驶造成一起单车事故,但他为逃避惩罚,竟企图找人顶包来瞒天过海,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在经验丰富的民警面前被一眼识破。
8月15日23时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模范村道路发生小轿车撞上护栏的单车事故,值班民警立即到场处置,调查事故情况。
民警到场后,发现现场有两名男子,自称驾驶员的肖某穿着休闲,脚蹬拖鞋,非常不利于驾驶车辆,另一位男子李某则说话带有酒气,手上还拿着车辆的行驶证。凭借多年查酒驾的丰富经验,民警顿时警觉起来。
经过简单的询问,民警发现自称驾驶员的肖某闪烁其词,对车辆的行驶路径、事故的发生原因等都语焉不详。至此,民警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立即联系值班室调取现场监控进行核实。在对当事人李某、肖某与监控视频中的驾驶员进行比对后,民警发现手拿行驶证、说话带酒气的李某才是真正的驾车人员。
随后,民警立即将李某和肖某分别带至巡逻车上盘问,在证据面前,李某承认了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肖某也承认自己是在事故发生后,被李某叫来“帮忙”的。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民警依法处以李某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还要对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赔偿。同时,民警对事故顶包人员肖某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法制教育。
交巡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期间,沙区交巡警将重拳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驾驶员朋友们切勿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更不能采取非正当方式逃避惩罚,否则终将害人害己,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才是避免酒后造成事故和受到处罚的正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