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要报警,我们公司停在金凤镇某电子厂附近的共享电单车,有60多块电瓶都被偷了!我们还专门拦起来的,也被人破坏了2022年12月19日15
“警官,我要报警,我们公司停在金凤镇某电子厂附近的共享电单车,有60多块电瓶都被偷了!我们还专门拦起来的,也被人破坏了”2022年12月19日15时许,共享电单车公司员工何某来到重庆高新区金凤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前往厂区查看共享单车数据时,发现堆放在厂区的共享电单车电瓶被盗,据不完全统计现共有60个电瓶被盗,价值12000余元。
案件迅速引起警方高度重视。经民警询问后得知,何某是负责金凤镇滴滴青桔电动车维护的工作人员,当天准备给停放在金凤镇某电子厂对面堆放的共享电单车恢复数据时,发现有的共享电单车电瓶竟然不见踪影“这些共享单车因为一些数据问题,一直放在厂区里面,并未使用,自己正准备前往维修恢复数据时才发现电瓶被偷了”。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由于电瓶车堆场没有监控,并且没有路灯,这给民警侦查增加了一定难度。民警立即转变侦查方向,结合作案时间排查出入堆场的路口。办案民警调取了事发地周围的视频监控,经分析研究,最终锁定了两辆可疑轿车,一辆为黄色出租车,一辆为家用比亚迪宋轿车。两辆可疑轿车同时从堆场旁的路口经过,并在其他路口多次被监控探头拍下同时出现。根据车辆信息民警锁定了两名嫌疑人高某和龚某,并于2022年12月26日成功将二人抓获。
经审讯二人对其盗窃电动车电瓶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二人交代,一段时间以来两人都没有收入,在一次饭局上龚某提出了偷电瓶赚钱的想法,高某立刻响应,两人一拍即合,于是着手踩点。2022年12月6日凌晨0时到1时,高某骑摩托车搭乘龚某到金凤镇某电子厂对面电瓶车堆场,偷取了20块电瓶。
10多天过去了,二人见没什么事发生,胆大的龚某和高某于2022年12月17日凌晨0时到1时二人再一次前往堆场,偷取60余块电瓶后迅速装进自己的轿车后备箱离开。
两次盗窃,龚某和高某共换取了13065元。根据二人交代,民警摸排线索,12月26日成功抓获收售电瓶的蓝某和张某。四名嫌疑人全部到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龚某、张某、蓝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靠偷窃取得钱财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提高安全防盗意识,一旦不幸失窃,及时保护现场,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醒回收废旧电瓶的经营者,根据相关规定,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加工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回收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对废危险化学品非法违规清洗、贮存、处置不当等,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