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的定义不必过于狭隘
最近,某高校因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学历门槛“过低”,引发社会关注。
据上游新闻报道,4月7日,浙江省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其中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拟引进两名高技能实训教师,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并明确年龄限制在45岁以下。一些网友质疑,这样的要求是否门槛过低,涉嫌“萝卜招聘”?
对此,该学院工作人员表示:“岗位虽然降低了学历门槛,但技能要求比较高,可以说门槛比博士的要求还高。我们看重的是实训教学和技能竞赛方面的能力,比如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省级以上杰出技术能手称号,或者在相关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简单来说,该校对引进人才在学历上放宽标准,并未降低其评价体系的要求。着重考察技能本身而非一纸文凭,也更符合职业技术学院的引才和育人目标。
提到“高层次人才”,人们更多会联想到名校、高学历、科研成果显著等相对学术化的标签。在各地的“抢人大战”中,这类人才也往往具有更强的存在感。然而,“高层次人才”的定义不该过于狭隘,除了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的人才同样应当被尊重、被看到。
根据该学院的相关公告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具备极高的技能水平,其技术技能需相当于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南孔精英”计划技能领军人才等。这一系列条件,均指向国内甚至国际顶尖水平的技能型人才。
要具备这样的水准,离不开多年如一日打磨出的“硬功夫”。曾因“刮腻子”获得2022年世界技能大赛金牌的熊首钰就表示,他参与的抹灰与隔墙系统项目共4天赛程、6个模块、18.5小时比赛。持续高强度的操作下,要求选手做到接近0毫米误差,无疑是对体力与意志、效率与精准性的多重考验。能在这类高含金量的比赛中夺取奖牌,本身就是其专业能力的证明,要评判这类人才的层次和水平,又何须以学历为门槛?
我国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要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只是在现实中,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整体认可度还有待提升,类似“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发展前景堪忧”等偏见仍然存在。此次不少网友因职业学校将大专学历纳入“高层次人才”范畴,而质疑其是否“萝卜招聘”的误会,本身也折射出一种“唯学历”的观念误区。
这类刻板印象,不仅缺乏对高技能人才的认可和尊重,也忽视了他们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贡献。2022年,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援引的一组调查数据显示,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教育的水平和成色,直接关系到其能否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要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离不开专业师资力量的支撑。正所谓术业有专攻,与普通教育相比,职业教育更注重实操、实训能力,简单基于学历的人才评价体系并不完全适用。只要专业对口、实力过硬,那些在技能领域取得显著成果的人才,当然有资格被视为“高层次人才”,进而言传身教,推动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据中国青年报)
让青春在风雨里拔节
□彭昇
近日,重庆綦江的街头和田间被一群大学生“点燃”了。36个年轻人,不带手机、没有启动资金,用两天一夜的时间,在117次求职碰壁中学会挺直腰杆,在累计80公里接力徒步中重新丈量城乡版图,在40件非遗作品里触摸文明的温度。这看起来像是一场极限挑战,但仔细想想,这不正是新时代青年大学生成长历程中最缺少的实践课堂吗?
在第四届“綦迹之境”城市生存挑战赛首日,綦江城区的大街小巷成为学子们的“生存课堂”。他们通过打临时工、街头才艺展示、使用个人专业技能等方式赚取生存经费,打破社交堡垒,突破成长困境。队员唐长爽在赛后回忆初次求职的窘迫时说到:“我们刚开始在店门口徘徊了很久,互相打气才跨进了第一家店,后面不停地向奶茶店、餐馆老板推销自己,直到第8次尝试才获得在小吃摊工作的机会。”
“这是我吃过‘最有故事’的一顿饭。”他们扛着锄头,跟着老师傅在田间翻土,用劳作所得资金购买食材,在田间拾柴,自行搭建灶台,生火烹制食物。从手足无措到分工有序,他们亲历着“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满身泥土时,才真正理解大学生劳动教育的现实意义。”队员庞增强感慨道。
在非遗传承馆,年轻人的手与传承人的手共同握住刻刀。数小时雕刻一朵花的速度,在15秒短视频爆款的对比下,显得“笨拙”却珍贵。这不禁让人想起故宫钟表修复师王津的话:“慢下来,才能快起来。”非遗传承不是把古董锁进玻璃柜,而是要让年轻人的指纹叠在祖先的掌纹上。
这场挑战赛的深层价值,在于对传统教育模式的突围。通过紧扣“五育融合”理念——以劳动获取生存资源强化实干精神,以非遗技艺传承厚植文化自信,以城市建设探索深化青年担当,以特殊生存环境推动真实人际互动,以突破身体极限淬炼坚韧精神——活动持续深化“城市+乡村”双场景育人模式,形成了“生存挑战-文化体验-劳动淬炼”的教育闭环。正如学生负责人左原源所言:“我们用脚步串联起綦江的历史与当下,在城区感受现代商业活力,在奇妙村触摸非遗脉搏与农耕文明,这正是‘大思政课’的生动实践。”
有个数据藏着教育的隐喻:两天步行80公里。他们放弃了手机导航,用最原始的方式——问路、观察、试错——重建青年与城乡的连接。这多像我们的人生啊!导航可以失灵,但只要脚步不停,总能走出自己的轨迹。更值得玩味的是,所有队伍都选择了不同路线,但最终都找到了生存之道。这恰是对“标准答案式教育”的无声反驳:世界本就没有唯一解,成长本就应该“条条大路通罗马”。
有人问:两天能改变什么?看看这些年轻人晒黑的皮肤、磨破的鞋底和眼里的光——两天足够在数字原住民心里种下真实的种子,足够让温室花朵经历一次光合作用。
教育改革从来不需要宏大的口号。当更多学校愿意带学生走进生活的“深水区”,当社会敢给青年“呛几口水”的机会,我们就会明白:教育的本质不是把篮子装满,而是把灯点亮。而灯火照耀的方向,正是这群年轻人用脚步丈量过的、既有泥土厚重又有文明光泽的中国。
让青春在风雨里拔节,这个民族的大树才会永远向上。
(本文作者系重庆移通学院团委宣传推广中心副主任)
国家安全利剑斩断投敌分子:
刘某间谍案中的“罪与罚”
□刘翔
近期,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一起重大间谍案件,某科研单位工作人员刘某因贪图私利,私自窃取并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出卖大量国家秘密,被依法判处死刑。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危害国家安全的恶性犯罪,更是一面照妖镜,映射出科研保密体系的漏洞与人性贪婪的交织。从刘某的堕落轨迹中,我们得以窥见法律如何以精密的技术手段与刚性的价值判断,守护国家科技主权的完整。
案件的肇始源于职业挫败引发的心理失衡。作为某涉密科研院所的助理工程师,每当看到一些曾经并肩作战的同事因为重大科研突破获得升职或转任重要岗位时,刘某内心的职业落差逐渐演变为扭曲的价值认知。在离职前夕,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拷贝能接触到的单位涉密文件,准备伺机报复、要挟领导,这也成为其迈向犯罪深渊的第一步。他完全知悉这些涉及尖端国防科技的机密一旦外泄,可能会对国家的科技发展甚至国防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单位监管的疏忽使其得以携带“科技筹码”离开。
离职后,刘某进入投资领域,却在金融投机中负债累累。面对巨额债务,他未选择合法途径解决,而是将手中涉密资料转化为“交易筹码”,主动联络境外间谍机构。这种从职务违法向叛国犯罪的质变,完整呈现了《刑法》第111条“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与第110条“间谍罪”的竞合关系,法院最终以两罪并罚判处极刑,正是基于其行为对国家安全的复合性危害。
刘某的犯罪手法展现出高智商犯罪特征。他利用科研背景设计了一套精密的情报交易系统:将涉密文件按战略价值分级打包,建立包含技术参数、应用场景的电子目录;通过虚拟货币平台开设53个匿名账户收取赃款;使用非实名电话卡、暗号接头等方式构建隐蔽通联网络。更令人震惊的是,在初次被境外间谍组织以低价骗取资料后,他竟以“推演漏洞”的科研思维完善犯罪流程,半年内辗转多国持续兜售情报。这种将科研方法论异化为犯罪工具的行为,暴露出个别科技工作者法治意识的严重缺失。
从法律适用角度看,将“非传统间谍行为”纳入规制范畴。刘某虽未正式加入间谍组织,但其建立分级交易目录、使用暗号接头等行为,被认定为“持续接受间谍组织任务”,拓展了《刑法》第110条的适用边界。
案件暴露的制度缺陷同样发人深省。涉密人员心理评估机制的缺位,使刘某的报复性心理未被及时发现;脱密期监管流于形式,导致其离职后仍能携带涉密载体出境;金融监测系统的漏洞,则纵容其通过53个账户进行非法套现。这些系统性疏漏为犯罪提供了温床。
此案的普法价值在于揭示《反间谍法》第21条规定的全民举报义务,任何发现间谍行为者都应立即拨打12339热线。
当审判法槌敲响之时,此案已超越个案意义,成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标本。警示我们:在科技与法律交织的战场上,既需要区块链存证、量子解密等技术利器的武装,更离不开每个公民内心法治信仰的铸就。唯有当科研人员将保密义务内化为职业本能,当普通民众将12339热线刻入记忆,国家安全的科技长城才能真正坚不可摧。
(本文作者系本报常年法律顾问,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